在色差儀的顏色檢測學中,色彩的形成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必須有光的存在,二是光線照在物體上通過視覺神經所感覺到光線反射波。這樣一來肉眼就可以分辨顏色,色差儀的原理也是如此,其實色差儀就是根據肉眼觀察顏色的原理和方式設計的。
當光波照射在物質表面后起一下作用
1.反射作用:
(如墻壁、紙張,看上去為白色與淺色居多)
2.吸收作用:
(如黑板、煤,看上去為黑色與深色居多)
3.折射作用:
(如雨后彩虹現象)
4.透射作用:
(如玻璃、薄膜、水,看上去為無色居多)
從上面的敘述我們可以知道不同的物質在光線照射產生的光學現象是不同,當我們使用色差儀檢測產品顏色時,一定要注意這些產品的光學特點,選擇相應色差儀器,否則測量出來的顏色信息也是不準確的。
在光學現象的解釋中有提到各種物質當光線照射時所發生的光學現象,壁紙、紙張等表面比較平整,色彩分布比較均勻的物質在顏色檢測是可以采用普通的色差儀就可以進行,因為其大多數光線都被折射取出容易被儀器內部的光學元件捕捉。像是一些復雜液體、形態不規則物體、薄膜、玻璃等可以因為自身的原因顏色檢測沒有那么簡單,這要采用內部光學元件更為復雜的分光型色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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